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的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现设有十个系、25个本科专业方向。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艺术学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05年11月1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从光华路校址,正式迁入清华大学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正在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准予报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准予报考。
■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美术专业统考,考生也必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专业统考。
■1、考点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我院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6年1 月16日至2 月22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join-tsinghua.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考生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材料交验时间到本人网上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⑵现场报名。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
①考生本人的“登录名和密码”,是本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查询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
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起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无论是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均须本人到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登记表》,在表中的指定位置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未办理身份证者须粘贴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中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上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
⑶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原件。
注:每一位考生都要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考试费收取及准考证发放
⑴报考费共计260元;
⑵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交验和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参加专业考试。
三、 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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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专业 |
专业方向 |
所属系别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及
满分标准 |
学制 |
学历 |
|
艺
术
设
计
050408 |
染织艺术设计 |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
165 |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 设计基础(200分) |
4年 |
本科 |
|
服装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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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 |
陶瓷艺术设计系 |
|
陶瓷设计 |
|
平面设计 |
装潢艺术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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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设计 |
|
广告设计 |
|
室内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
景观设计 |
|
产品设计 |
工 业 设 计 系 |
|
展示设计 |
|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
信息设计 |
信息艺术设计系 |
|
动画与游戏设计 |
|
造
型
艺
术
050404 |
中国画 |
绘 画 系 |
60 |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
4年 |
|
油画 |
|
版画 |
|
壁画与公共艺术 |
|
雕塑 |
雕 塑 系 |
|
金属艺术 |
工 艺 美 术 系 |
|
漆艺 |
|
玻璃艺术 |
|
纤维艺术 |
|
艺
术
史
论
(艺术设计学)
050407 |
艺术设计史论 |
艺 术 史 论 系 |
15 |
1、 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 文艺常识(100分)
3、 写作(100分) |
4年 |
|
美术史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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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240名。
2、 所有专业均文、理科兼收,学院代码:10003。
3、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 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4、考生在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 三个招生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学院按“招生专业”组织考试和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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