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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届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开幕
www.ArtGlim.com ┊ 时间:2005-10-19 ┊ 来源:深圳商报 `



  获奖者最高可得万元奖金

  【本报讯】深圳市首届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拉开序幕。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局联合主办 
 
 
,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协办,旨在促进我市“设计之都”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道德水平提高等方面的作用。

  据悉,本届大赛将围绕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建设节约型社会等主题,通过平面广告、影视广告、广播广告等创意设计(此次大赛暂不设网络公益广告),从中发掘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冲击力强的公益广告精品,有力地促进我市“设计之都”的建设。

  据了解,此次公益广告的设计内容侧重以下几方面:一是突出改革创新,重点反映大胆冲破束缚,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等内容;二是表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高品位的文明生态城市;三是反映爱国守法,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廉洁奉公、反腐倡廉、禁毒普法等内容;四是明礼诚信,反映人际之间真诚相待、诚实守信,突出社会管理公平公正、经济交往履约践诺;五是团结友善,重点反映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等内容;六是反映勤俭节约、自力更生,建设节约型社会;七是表现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以及各类志愿者扶贫、助学等助人为乐的精神。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公益广告(含报纸、期刊及户外平面广告)、影视公益广告、广播公益广告三大类,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紧扣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应征作品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大赛组委会规定,本此大赛初选不收报名费,本市范围内各专业广告经营单位、广告设计人员(含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均可自愿参加,名额不限;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00年以来创作的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益广告。大赛截止日期为2005年11月18日。本次大赛最终获奖作品均能获10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金,并颁发证书和奖杯。

  参赛者可登录深圳热线(http://www.szonline.net)、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或腾迅网(http://www.qq.com)下载报名表等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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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编辑:老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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