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代的审美观来说,这就是美。 个人觉得,这些简直就是刑具~
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这些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所谓缠足,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形状。一双鞋就是一个妇女的血泪史。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李后主时代。” 一个正常的脚是如何被包裹的如此之小,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要缠足,如果不缠,长大是没有人愿意娶的。脚缠得好不好看,直接影响了女孩子的一生。缠足之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女孩子先把脚洗干净、修剪趾甲、涂上明矾。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缠到妥帖地靠在脚底为止。缠脚布一般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一般长七尺,最长的达十尺左右。


靴子 由下面的‘套鞋’和上面的‘饰裤’相联而成的形式,流行于清末光绪年间,盛行于河北、山东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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